事业单位登记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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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程序(先网上后现场) (一)设立(变更)登记: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证→公告→归档 (二)注销登记(备案):申请→受理→审查→核准→收缴证书和印章→公告→归档 (三) 年度报告:自查→填报→审查→作出结论→归档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一式三份; 2.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3.《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及用于网上上传的小于200K电子照片),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A4纸);公务员兼职的填写《党政机关干部兼职审批表》; 4.住所证明(地名办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经费来源证明和开办资金证明(或验资报告); 6.事业单位章程; 7.授权委托书; 8.其他须提交的资料。 (二)申请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 2.《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及用于网上上传的小于200K电子照片);原法定代表人免职、现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公务员兼职的填写《党政机关干部兼职审批表》; 3.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5.授权委托书; 6.其他须提交的资料。 (三)申请事业单位单位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举办单位、经费来源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 2.审批机关批准相关文件;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单位名称变更的须上缴单位印章); 4.授权委托书; 5.其他须提交的资料。 (四)申请事业单位住所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 2.住所证明(地名办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4.授权委托书; 5.其他须提交的资料。 (五)申请事业单位开办资金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 2.开办资金证明(验资报告);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4.授权委托书; 5.其他须提交的资料。 (六)申请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一式三份; 2.撤销或解散该事业单位的文件和清算报告; 3.注销公告材料; 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5.事业单位印章; 6.授权委托书; 7.其他须提交的资料。 (七)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一式三份;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3.事业单位年度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等; 4.其他须提交的资料。 (八)公告: 对设立登记、变更、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予以公告。 三、承诺时限 对办理设立登记、变更、注销登记的,已经批准,材料齐全,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联系方式 地址:绍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绍兴市曲屯路368号1008室) 电话:85120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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