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圆满完成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和新版法人证书换发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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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模式,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工作安排,我市开展了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同时为各事业单位换发了由“事证号”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具有二维码查询功能的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一是摸清底数,早作准备。在省局部署工作前,我市提前做好相关工作,摸清应公示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联系市电子政务办公室为所有举办单位设置好事业单位年报公示平台,及时下发工作通知,为事业单位能顺利完成201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作好准备。 二是实时指导,优化服务。根据《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要求,采取主管部门审查、事业单位网上申报、登记管理机关网上审核的方式,在确保资料真实性的同时,进一步简化操作程序。登记管理机关由专人负责解答咨询,为事业单位提供网上操作实时指导和全程咨询服务。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AB岗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着力优化服务。 三是严格审核,落实责任。明确事业单位是公示主体,对年度报告真实性负责;主管部门负责保密审查,要求公开的年度报告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并出具可以向社会公示的审查意见;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指导、监督工作,对于年度报告书上所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信息与证书上登记不一致的,严格执行先申请变更登记后公示的制度,同时公布相关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认真总结,不断规范。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是对事业单位进行监管的有效方式之一,登记管理机关将收集各方面信息,对有关单位反映的问题认真分析,及时督促整改。同时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继续完善公示各个环节工作,不断推进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截止3月31日,全市2221家登记事业单位法人除2家涉密单位申请不公示外,其余2219家事业单位法人全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或机构编制网站公示到位,公示率达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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