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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体制改革,不再是“摸着石头过河”

日期:2016-05-2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西部视野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建设法制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在维护人民权益的过程中让老百姓看得见正义、感受得到高效。贵州从改变中级法院、基层法院传统的庭室行政化管理模式入手,取消庭室架构,打破业务部门限制,将法院办案人员进行优化重组,形成扁平化的审判管理新格局。遵义县人民法院在改革的大浪中时刻准备着、思考着、学习摸索并积极推动着司法体制改革。

  一、遵义县人民法院从身边的试点法院探索司改审判实务实效

  (一)借鉴典型,为顺利推动改革时刻准备着

  司法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是保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查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就是要让司改成果成为老百姓看得见的正义、感受得到的高效。

  贵州作为全国第一批改革试点省份,从2014年以来,贵州省四个试点基层法院结合自身审判实务,一直大胆探索,注重实效,做出了实绩、取得了实效。作为全民关心和热议的司法改革,是一项牵一发动全身的全局性工作,政策性、政治性和系统性、协同性强,先行试点就非常必要和重要。遵义市汇川区法院作为全国的17家试点法院、贵州省的4家试点法院之一的基层法院,走出了自己的改革特色,取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成效,其改革反响积极良好。对于若遵义县法院这样亟待改革的基层法院来讲,汇川区法院作为成功的典型俨然已经冲在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线,类似于先锋角色,其司改精神值得深入研讨和借鉴学习。

  4月21日,遵义县人民法院在院机关审判大楼四楼第一审判庭召开全院司法改革专题培训会,要求全院干警全面深入领会司法改革精神。

  培训会上,来自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汇川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正新以汇川法院的改革模式为样板,从司法改革的具体做法、取的成效、改革中的探索、面临的问题四个方面为全院干警作了认真详细的介绍和深入的研讨,赵院长现身说法,从汇川法院的案件数量、人员编制、办案人员压力等等这些最现实、最具体的问题方面论证了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增强了我院干警对司法改革的理解,对进一步推动遵义县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定的思想基础。

  (二)直面改革核心——法官员额制

  1、审判实务中的“以案定员”

  作为裁判者的人民法官,普通公务员管理模式,不能充分体现司法职业特点,也不利于把优秀人才留在司法一线。通过培训会上的学习,看得出汇川法院作为试点改革的一大重点是实行法官员额制,司改后办案人员分为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汇川法院通过自愿退出、考评淘汰等方式,目前遴选出首批员额内法官30名,法官员额比例为28.8%,低于中央政法专项编制39%的红线。

  如何确定一线裁判法官员额,遵义汇川区法院采取“以案定员”的做法,即以案件多少来确定一线裁判法官数量。赵正新说,这一做法的特点在于裁判法官增减与案件数量挂钩,当案件数量增加时,即递补裁判法官。瞧,多么科学合理注重实效的办法啊!

  汇川法院作为贵州四个试点改革之一的先驱者,取得的改革效果是显著的:办案中去除院长、庭长审批制,还权于法官,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这种成功的典型值得我院思考、借鉴和探索。

  2、法官入额能解决什么?

  案子之于法官正如一个班级上的学生之于教师的道理一样,除了每个学生存在个体差异的问题外,班级学生人数多少的问题也是考验教师管理能力和水平的一把尺子。汇川法院根据案件总数、案件类型、单位办案时间、队伍人员素质等因素,按照办理普通程序案件的法官每年办案200至300件、办理简易程序案件的法官每年办案400至600件的办案基数思路,确定了负责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一线办案法官员额19名。再加上立案法官和执行法官等数量,汇川区法院首批员额法官共计30名。

  笔者认为,案子与办案法官之间是一个供需存在关系,“有减就该有增,减的是法官,增的是司法辅助人员,法官不是光杆司令,不光是有脑袋,还要有腰、有手、有脚”。审判辅助人员到位,法官才能归位,专注于审与判,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案多人少”的现实存在问题,同时促进精英法官的成长,也能为人民法院打造培养专业人才。

  二、党的建设作为“领头雁”贯穿于司法体制改革始终

  (一)突出“两学一做”的经常性、严肃性,有力推进执法办案过程中的作风建设

  近期召开的全国“两会”,其会议精神要求法院要始终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必须坚持打造过硬队伍,一以贯之推进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把“两学一做”抓好、抓实、抓到位,真正在弘扬优良作风、加强党的建设、树立新风正气上再上一个新台阶。

  周强院长指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抓手,是加强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重要保障。人民法院的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认真学习党章党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落实到每个党员干部,并突出经常性和严肃性。切实增强广大干警的政治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大局意识,党员干部要真正做到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法治信仰,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推动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取得新的成效,为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提供强而有力的保障。

  司法工作与老百姓权益息息相关,也直接反映党风建设情况,必须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务必采取综合措施和手段,确保法治建设始终能得到老百姓的支持。司法人员始终要在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上做表率,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带头维护司法权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的讲话精神,将“严”与“实”践行到位,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按照周强院长的指示精神,针对老百姓的司法关切问题,还要不断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联络工作,始终高度重视联络工作,不断深化对联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听取代表、委员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关切。

  (二)党建引领,审判团队离不了风向标

  中央反复强调,司法改革推进到哪一步,思想政治工作就要跟到哪一步。很多地方开展领导干部与全体干警“一对一”谈心活动,入额要谈,不入额要谈,转岗分流要谈,有效引导干警从法治进步、职业发展、个人成长等方面正确认识改革、理解改革、拥护改革。党的建设工作对司法体制改革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在司改的大浪中发挥着风向标的作用。

  搭建审判团队是这次改革的一大亮点,体现着党的建设工作在改革浪潮中的新方法、新思路、新举措,关乎着组织工作及干部任用的方方面面。搭建审判团队就是要打破固有的组织架构,去庭室化,弱化院长、庭长的权力,突显审判者的裁判权。改革以后,法官的权力更大了,而更大的权力也意味着更大的责任,对案件终身负责是对每一名办案法官科学而有效的监督办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就能科学监督审判权,也是司法规律的客观要求。

  审判团队的搭建,不仅仅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人权保障、提高司法能力,而是如何将加强党的领导建设工作融入其中,真正地做到业务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得到“双提升”,真正地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切切实实地履行好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必须贯穿于整个司法体制改革的过程之中,每名党员干部都要把自己摆进去,坚定做一名合格党员干部与合格法官的价值追求,努力破解人民法院在司法体制改革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具体问题。及时整顿软弱涣散的党组织,严肃处理不讲规矩、不守纪律的人和事,真正地做到以严促实效、以严促深入。“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一直是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重头戏,无论是已步入深水区的试点成功法院,还是在司改探索中刚刚起步的基层法院都无一例外。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核心工作,搭建审判团队是司改浪潮的新思路、新举措,党的建设更应该全面贯彻于在这一全新举措的始终。

  在改革实务中除了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措施得力外,更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振队伍信心,确保改革稳步有序推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党委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开展经常性指导和监督检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突出党建工作“领头雁”、导向标的重要作用。

  三、法官职业尊荣感源自何处、司法公信力如何彰显?

  (一)改革不仅有助于实现司法公正,也终将惠及个人成长

  莫道铁石不铸名,路上行人口似碑,法官职业尊荣感离不开社会公众的认可。作为操守审判权判断是非对错的法官职业,社会公众的认可尤为可贵,直接关系到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在社会公众的心目中,法官是法律和公平正义的代名词,法官守护着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故此,人民法官的一言一行直接关系着公民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司法公信力将在每一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得以一一体现。同时,获得群众的认可和肯定,会让法官内心获取克服办案繁重而坚守法治的精神动力,也会让从事相关职业的主体感到备受鼓舞和激励。法官职业尊荣感从何而来,实则上更是从法官自身的努力而来,通过每一位法官扎扎实实的工作区获得组织的肯定与重视、获取社会的关怀和鼓舞,从而打造真正尊荣的法官职业。

  改革,说到底必将是打破原有常态,重新洗牌,必将有舍有得,在“啃硬骨头”、“涉险滩”过程中必将损害到一部分人的“奶酪”,在改革的风口浪尖,在个人的进退流转面前,离不开绝大数党员干部正确看待个人得失,甘当燃灯者、勇做排头兵。从入额法官来看,入额后,工资涨了,责任也重了,办案量增加,错案终身追责,压力不比过去小;助理审判员已经办案多年,但因员额有限,不得不脱下法袍,改做法官助理。心理最初有失落,但该想到,现在当助手,可以发挥团队战斗力,可以积累更多经验,通过努力,将来还有很多机会入额,心理也就会释然许多;综合部门的干部一直怀揣做法官的梦想,但人员分类管理后,这个梦想恐怕难以实现了。刚开始心情难以平静,通过对司改政策的认识了解后,逐渐感到,再重要的业务工作也离不开行政工作人员的保障。无论前者后者,无论是业务先锋,还是行政后勤,都终将在肩负起推进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神圣职责,讲奉献、敢担当、心存法律、坚守道德底线,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才真正无愧人民、无愧法律、无愧职业尊荣。

  改革后,司法的权威提高了,不论是作为法官,还是行政后勤人员,职业尊荣感都将随之增强。长远看,改革所带来的红利,不仅有助于实现司法公正、也将惠及个人的成长。

  (二)司法规律回归让法官更加纯粹

  法律是沉默的法官,法官是会说话的法律。在群众眼里,法官就是法律和法院的化身,是社会公众心中的一架天平,决定着财产的归属、权利的确认,法官形象在许多场合就是法律、法院形象的具体化,由此来看,树立法官职业尊荣正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内在驱动力之所在。

  法官不是“官”,而是裁判者。司改的灵魂就是要让法官、检察官更加纯粹。在此以前,法院内部,案件由院长、庭长层层审批把关,由行政职位高的人说了算,造成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局面,不仅影响司法效率和公正,也难以追究错案责任。改革后,入额法官必将会感到“担子重”“责任大”,以前层层审批,心理上有所依赖。如今,司法责任制倒逼办案司法人员必须提高自身审判业务水平。通过法院内部改革减轻法官压力,推行法官助理制度等,成功应对了案件激增态势,审判质效稳步提升,法官的职业尊荣感、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得到了双双提升。

  正义止步,司法就会蒙羞。正义迷途,法律就会受辱。公平正义,是民众对司法最大的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仅是挂在墙上的标语,更是司改的最终落脚点。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突出法律的权威,彰显司法公信力,最终让改革成效成为老百姓看得见的正义,感受得到的高效,让每位公民都能沐浴公平正义的阳光。

  在改弦更张的每一个环节中,法的神圣、法官的尊严是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也是改革利剑所指,“没有保障,就没有约束”,有且只有完善职业保障制度,完整地体现司法的正义、司法的权威、司法的神圣,让人民法官能够成为有尊荣感、更具吸引力的职业,让人民的法官活得更加体面,“不为五斗米而折腰”,让权利运行、法官制度和审判管理回归司法规律,“让法院更像法院,让法官更像法官”。遵义县人民法院作为司改的探路者、问路人,始终结合自身审判实务,借鉴着先进宝贵经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完成好司改前期的各项筹备实务工作,以实际行动,积极努力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顺利而有实效地进行。(杨 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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