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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编办“四服务”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日期:2017-11-1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新昌县编办

  

  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创新工作,新昌县编办采取“四服务”工作方式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

  一是服务法律法规。严格按《行政许可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办事。对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有关申请,县编办依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二是服务登记管理对象。县编办在登记管理工作中,以图文形式编写办理指南,详细地展现设立、变更、补领、年检等各项业务的网络操作步骤、填表说明及分别所需提交的材料,耐心答疑解惑,务求程序更简约、管理更规范、服务更高效,不断提升新昌县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登记的满意度。

  三是服务社会。县编办视情况提供主管部门、乡镇或法人对其事业单位的信息查询。建立新昌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群,在QQ群文件中公开登记管理服务事项、办理过程等相关信息,对于需要公示的登记内容及时在网络上公示,实行透明管理、阳光服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服务发展。县编办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管理经验,立足服务当地社会发展,提高办理效率;对工作中的问题及时与上级部门请教沟通,坚持问题导向,使新昌县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式、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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